于是我进一步推测,那个夜晚,小嫚几乎是爱刘峰的。不,她已经爱上他了。也许她自己都不清楚,她找上门,就是向刘峰再讨一个“抱抱”。明天,抱她的人就要走了,再也没有这个人,在所有人拒绝抱她的时候,向她伸出两个轻柔的手掌。
也许小嫚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人格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就是善良吗?他如果能够以触摸女性来证明自己的人性,雄性,小嫚当然会以身以心相许。 —— 严歌苓《芳华》
下面又是他的原话:
“别往心里去。那些人说你这个那个的,别上心。你爸是个好人。你爸真是好人。这谁看不出来?小穗子,挺起腰杆做人,啊!”
还是那种乏味语调。但说完他看着我,目光深深的。
就算以后的日子我记不住刘峰的长相,他的目光我也别想忘掉。 —— 严歌苓《芳华》
他跟那个会唱歌恋爱的丁丁,此生错过了;此生他怎么也没想到会跟这个小惠发生一段缘。刘峰跟小惠确实有过好时光,最好在夜里,在床上,他的心虽不爱小惠,身体却热爱小惠的身体,身体活它自己的,找它自己的伴儿,对此他没有办法。身体爱身体,不加歧视,一视同仁;他身体下的女人身体是可以被置换的,可以置换成他曾经的妻子,可以是小惠的姐妹小燕或丽丽。而一旦以心去爱,就像他爱他的小林,小林的那种唯一性,不可复制性便成了绝对。林丁丁是绝无仅有的。对丁丁,他心里、身体、手指尖,都会爱,正因为手指尖触碰的身体不是别人,是丁丁的,那一记触碰才那么销魂,那么该死,那么值得为之一死。 —— 严歌苓《芳华》
她一直保存着刘峰的所有奖品,但始终不知道刘峰为什么抛弃了它们。我觉得我懂得刘峰对那些奖品的态度,以及他把它们当废品抛弃的理由。他或许是这么想的:你们把这些东西给我的时候多慷慨啊,好像这就是我需要的全部,可我想问你们要一点点人的感情,一点点真情,都是不行的;对我的真情呢,哪怕给予一点点承认,一点点尊重,都不行,你们就要叫“救命”!就要口诛笔伐,置于死地而后快。做模范标兵当然光荣神圣,但是份苦差,一种受戒,所有的奖品都是对受戒的慰问,对苦差的犒劳,都是一再的提醒和确认:你那么有品,不准和我们一样凡俗,和我们一样受七情六欲污染。刘峰扔掉那些奖品,等于扔掉了枷锁。 —— 严歌苓《芳华》
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暑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小嫚流着泪想,那是多么勇敢的背叛。她第一次为他流泪的日子,是他默默离开红楼,跟谁也没告别的早上。他死后她还用得着流泪吗? —— 严歌苓《芳华》
就在我们被迫撤离灵堂的时刻,我突然想到什么,赶紧用手机照了几张照片。
取景框里,我看见的画面相当肃穆,除了我献上的一个花篮和刘倩献的一个鲜花花圈,小嫚到处摆满冬青树枝。冬青铺天盖地,窗子门框都绿叶婆娑。四十年前,我们的红楼四周,栽种的就是冬青,不知是什么品种的冬青,无论冬夏,无论旱涝,绿叶子永远肥绿,像一层不掉的绿膘。小嫚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 严歌苓《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