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长统

仲长统

年代:汉朝

国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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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长统(179—220年),字公理,山阳郡高平(今山东省微山县两城镇)人。东汉末年哲学家、政论家。仲长统从小聪颖好学,博览群书,长于文辞。少年时敏思好学,博览群书。20余岁时,便游学青、徐、并、冀州之间。仲长统才华过人,但性卓异、豪爽,洒脱不拘,敢直言,不矜小节,默语无常,时人称为狂生。凡州郡召他为官,都称疾不就。到汉献帝时,尚书令荀彧闻其名声,举荐他为尚书郎,之后,曾参与丞相曹操的军事,但没有得到曹操的重用,不久便又回到尚书郎的位置。仲长统的思想和才华集中表现在《昌言》之中。

仲长统生活在东汉末年,社会动乱,皇亲国戚,宦官豪门大族和以商业、高利贷起家的大地主,形成了庞大的豪强地主集团,他们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搜刮民财,造成地主阶级同广大劳动人民的严重对立。于是在汉灵帝中平元年(184年)爆发了张角领导的黄巾起义。在农民起义军的沉重打击下,腐朽的东汉王朝已名存实亡,灭在旦夕。仲长统著《昌言》,凡34四篇,10余万言,以泄义愤。仲长统认为“天”即自然,它没意志和目的。“天”的运行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们只要顺“天时”,如适时播种,辛勤管理,及时收获,就有好收成。收多少不在于“天命”,而是在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政权得失上,仲长统批判了“神的旨意”。他认为创业者夺天下,建立霸业是由“人事”所致。同样,王朝由盛而衰,毁业亡国,也是由“人事”所为。从根本上否定了宗教“天命”决定社会兴衰的说教,从而否定了宗教神学的统治地位。这在两汉历史上,是“破天荒的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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