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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二百卷。内帝纪二十卷,志三十卷,列传一百五十卷。五代后晋时刘昫、张昭远等撰。记载了唐朝自高祖武德元年(618)至哀帝天佑四年(907)共二百九十年的历史。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
《旧唐书》的史料来源问题是一个很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但是,五代后晋史官在纂修这部唐史时,绝非仅仅限于唐代的国史、实录旧本,这是必须清楚的。应当说,代宗以前的纪传体唐代国史,德宗以前的编年体唐史,武宗以前的唐代各帝实录,宣宗以前的有关“礼法沿革”的各种典志,以及《旧唐书》中提到的大臣奏议、诸公文集,乃至杂史、小说,都是后晋史官修史时的采摭对象。此外,不要忘记的就是《唐年补遗录》了。至于剪裁是否恰当,考辨是否精审,又是另外的一个问题。由于宣宗以后的原始素材本来就短缺,尽管几经搜求,仍然不足。所以,后晋史官不得不大为感叹:“惜乎简籍遗落,旧事十无三四,允墨挥翰,有所慊然!”《旧唐书》卷18下《宣宗纪》“史臣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