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郝淑雯的豪华空洞的别墅里,我这样认清了自己,也认识了我们——红楼里那群浑浑噩噩的青春男女。我想到一九七七年那个秋天,红楼里的大会小会,我发现不止我一个人暗暗伺候刘峰露馅儿,所有人都暗暗地(也许在潜意识里)伺候他露出人性的马脚。一九七七年夏天,触摸事件发生了,所有人其实都下意识松了一口气:它可发生了!原来刘峰也这么回事儿啊!原来他也无非男女呀!有关刘峰人性人格的第二只靴子,总算怦然落地,从此再无悬念,我们大家可以安然回到黑暗里歇息。 —— 严歌苓《芳华》
作为一个乡下人,刘峰对感情的判断没有基本的经验。他单方面地认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理应该得到林丁丁的喜欢。很显然,刘峰对感情这件事,有了很深的误解。
而这份误解,恰好来自于他们身份信息的不对等。
林丁丁出身于上海,所接受的教育就是远离底层,嫁给高官的孩子当儿媳。与她相反,刘峰来自生活的最底层,希望找一个单纯,需要保护的对象。 —— 严歌苓《芳华》
在刘峰赴京开会之前,我收到父亲的信,说从劳动改造的水库直接被借调到北京电影厂。我给父亲写了封信,交给了刘峰。我的意思是如果刘峰在北京实在没地方串门,也实在有空儿,就替我去看看我阔别好几年的父亲。信自然是个由头,真话我也不会往上写。那时我的真话往哪儿都不写。日记上更不写。日记上的假话尤其要编得好,字句要写漂亮,有人偷看的话,也让人家有个看头。我渐渐发现,真话没了一点儿也不难受。我跟爸爸都在彼此大而化之的字句里读出真话。 —— 严歌苓《芳华》
于是我进一步推测,那个夜晚,小嫚几乎是爱刘峰的。不,她已经爱上他了。也许她自己都不清楚,她找上门,就是向刘峰再讨一个“抱抱”。明天,抱她的人就要走了,再也没有这个人,在所有人拒绝抱她的时候,向她伸出两个轻柔的手掌。
也许小嫚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人格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就是善良吗?他如果能够以触摸女性来证明自己的人性,雄性,小嫚当然会以身以心相许。 —— 严歌苓《芳华》
下面又是他的原话:
“别往心里去。那些人说你这个那个的,别上心。你爸是个好人。你爸真是好人。这谁看不出来?小穗子,挺起腰杆做人,啊!”
还是那种乏味语调。但说完他看着我,目光深深的。
就算以后的日子我记不住刘峰的长相,他的目光我也别想忘掉。 —— 严歌苓《芳华》
他跟那个会唱歌恋爱的丁丁,此生错过了;此生他怎么也没想到会跟这个小惠发生一段缘。刘峰跟小惠确实有过好时光,最好在夜里,在床上,他的心虽不爱小惠,身体却热爱小惠的身体,身体活它自己的,找它自己的伴儿,对此他没有办法。身体爱身体,不加歧视,一视同仁;他身体下的女人身体是可以被置换的,可以置换成他曾经的妻子,可以是小惠的姐妹小燕或丽丽。而一旦以心去爱,就像他爱他的小林,小林的那种唯一性,不可复制性便成了绝对。林丁丁是绝无仅有的。对丁丁,他心里、身体、手指尖,都会爱,正因为手指尖触碰的身体不是别人,是丁丁的,那一记触碰才那么销魂,那么该死,那么值得为之一死。 —— 严歌苓《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