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暑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小嫚流着泪想,那是多么勇敢的背叛。她第一次为他流泪的日子,是他默默离开红楼,跟谁也没告别的早上。他死后她还用得着流泪吗? —— 严歌苓《芳华》
就在我们被迫撤离灵堂的时刻,我突然想到什么,赶紧用手机照了几张照片。
取景框里,我看见的画面相当肃穆,除了我献上的一个花篮和刘倩献的一个鲜花花圈,小嫚到处摆满冬青树枝。冬青铺天盖地,窗子门框都绿叶婆娑。四十年前,我们的红楼四周,栽种的就是冬青,不知是什么品种的冬青,无论冬夏,无论旱涝,绿叶子永远肥绿,像一层不掉的绿膘。小嫚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 严歌苓《芳华》
一个人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就像二十岁的他,碰到二十岁的林丁丁。天下可爱女人多了,可爱的女人还得会唱歌,刘峰爱的是会唱歌的可爱女人。唱歌的女人也多了去,她们还必须像丁丁那样,圆圆的脑袋,细细的脖子,走路微张着两只小手,以防摔倒随时撑扶似的。这都有了,她还必须常常“胃气痛”,抱怨得跟个孩子一模一样:“喏,这只胃胀得像只球!”
可也许所有让刘峰死爱的,都是假象的林丁丁。 —— 严歌苓《芳华》
小嫚翻看着那些奖品,终于冲破羞涩,说她是否可以收藏下那些奖品。刘峰说当然了,只要她不嫌难看。
我的分析是,刘峰把处理多余物资的事情让小嫚做,是想让她搬了东西就走,离开他的房间。刘峰爱林丁丁爱出半条命去了,没了丁丁,对于他来说,全世界一个女人都没了。小嫚不懂他的痛,他的苦,以为她这样陪伴他,送他最后一程,我们全体对他的反目和孤立,就能给找补回来一点儿。尤其是林丁丁对他的伤害,小嫚也想以她最后的陪伴给予些弥补。她活了二十多岁,一路受伤到此刻,她的一路都是多么需要陪伴和慰藉,这她最明白。 —— 严歌苓《芳华》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刘峰,一个翻绝活儿跟斗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大做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抬杠说他平凡就够了,就伟大了,足够被推举上大理石基座。 —— 严歌苓《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