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峰赴京开会之前,我收到父亲的信,说从劳动改造的水库直接被借调到北京电影厂。我给父亲写了封信,交给了刘峰。我的意思是如果刘峰在北京实在没地方串门,也实在有空儿,就替我去看看我阔别好几年的父亲。信自然是个由头,真话我也不会往上写。那时我的真话往哪儿都不写。日记上更不写。日记上的假话尤其要编得好,字句要写漂亮,有人偷看的话,也让人家有个看头。我渐渐发现,真话没了一点儿也不难受。我跟爸爸都在彼此大而化之的字句里读出真话。 —— 严歌苓《芳华》
于是我进一步推测,那个夜晚,小嫚几乎是爱刘峰的。不,她已经爱上他了。也许她自己都不清楚,她找上门,就是向刘峰再讨一个“抱抱”。明天,抱她的人就要走了,再也没有这个人,在所有人拒绝抱她的时候,向她伸出两个轻柔的手掌。
也许小嫚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人格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就是善良吗?他如果能够以触摸女性来证明自己的人性,雄性,小嫚当然会以身以心相许。 —— 严歌苓《芳华》
下面又是他的原话:
“别往心里去。那些人说你这个那个的,别上心。你爸是个好人。你爸真是好人。这谁看不出来?小穗子,挺起腰杆做人,啊!”
还是那种乏味语调。但说完他看着我,目光深深的。
就算以后的日子我记不住刘峰的长相,他的目光我也别想忘掉。 —— 严歌苓《芳华》
他跟那个会唱歌恋爱的丁丁,此生错过了;此生他怎么也没想到会跟这个小惠发生一段缘。刘峰跟小惠确实有过好时光,最好在夜里,在床上,他的心虽不爱小惠,身体却热爱小惠的身体,身体活它自己的,找它自己的伴儿,对此他没有办法。身体爱身体,不加歧视,一视同仁;他身体下的女人身体是可以被置换的,可以置换成他曾经的妻子,可以是小惠的姐妹小燕或丽丽。而一旦以心去爱,就像他爱他的小林,小林的那种唯一性,不可复制性便成了绝对。林丁丁是绝无仅有的。对丁丁,他心里、身体、手指尖,都会爱,正因为手指尖触碰的身体不是别人,是丁丁的,那一记触碰才那么销魂,那么该死,那么值得为之一死。 —— 严歌苓《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