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人对于种种事体,往往存着一种成见。比方娼妓问题和纳妾问题,我们对于它们,都存着一种道德的或宗教的成见,所以得不着其中的真相。真相既然不能得着,那解决底方法也就无从下手了。 —— 胡适《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社会是种种势力造成的,改造社会需要改造社会的种种势力。这种改造一定是零碎的改造,——一点一滴的改造,一尺一步的改造。无论你的志愿如何宏大,理想如何彻底,计划如何伟大,你总不能拢统的改造,你总不能不做这种“得寸进寸,得尺进尺”的工夫。所以我说:社会的改造是这种制度那种制度的改造,是这种思想那种思想的改造,是这个家庭那个家庭的改造,是这个学堂那个学堂的改造。
[ 附注] 有人说:“社会的种种势力是互相牵制的,互相影响的。这种零碎的改造,是不中用的。因为你才动手改这一种制度,其余的种种势力便围拢来牵制你了。如此看来,改造还是该做拢统的改造。”我说不然。正因为社会的势力是互相影响牵制的,故一部分的改造... —— 胡适《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我记得民国八年你被拘在警察厅的时候,署名营救你的人之中有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与姚叔节。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个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 —— 胡适《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青年学生应该认清他们的方法。他们都在受教育的时代,所以一切学生活动都应该含有教育自己训练自己的功用。这不是附带的作用,这是学生运动的方法本身。凡自由的发表意见,虚心的研究问题,独立的评判是非,严格的遵守规则,勤苦的锻炼身体,牺牲的维护公众利益,这都是有教育价值与训练功用的。此外,凡盲从,轻信,武断,压迫少数,欺骗群众,假公济私,破坏法律,都不是受教育时代的青年人应该提倡的,所以都不是学生运动的方法。团体生活的单位究竟在于健全的个人人格。学生运动必须注意到培养能自由独立而又能奉公守法的个人人格。一群被人糊里糊涂牵着鼻子走的少年人,在学校时决不会有真力量,出了校门也只配做顺民,做奴隶,而已。 —— 胡适《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真的个人主义。就是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他的特性有两种:一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 —— 胡适《容忍比自由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