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窥淫癖一样,拍照至少是一种缄默地、往往是明白地鼓励正在发生的事情继续下去的方式。拍照就是对事情本身、对维持现状不变(至少维持至拍到一张“好”照片)感兴趣,就是与只要可以使某一对象变得有趣和值得一拍得无论什么事情配合——包括另一个人的痛苦和不幸,只要有趣就行了。 —— 苏珊·桑塔格《论摄影》
摄影史可以概括为两种不同迫切需要之间的斗争:一是美化,它源自美术;一是讲真话,它不仅须接受不含价值判断的真理——源自科学的影响——这一标准的检验,而且须接受一种要求讲真话的道德化标准的检验——既源自十九世纪的文学典范,也源自(当时)独立新闻主义这一崭新的专业。 —— 苏珊·桑塔格《论摄影》
虽然一件事件本身,恰恰意味着有什么值得拍摄,但最终还是意识形态(在最宽泛的意义上)在决定是什么构成一次事件。在事件本身被命名和被界定之前,不可能有事件的证据,不管是照片还是别的什么的证据。照片证据绝不能构成——更准确地说,鉴定——事件;摄影的贡献永远是在事件被命名之后。 —— 苏珊·桑塔格《论摄影》